2010年7月19日

南灣湖 C、D 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 設計導則

南灣湖 CD 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 設計導則

一、 位置 1.1 南灣湖 CD 區位於澳門半島南岸以西,地塊呈三角形,東面為南灣湖,

南面向海,西面為西灣湖,北面緊鄰澳門歷史城區; 1.2 區內現時以孫逸仙大馬路為東西向幹道,何鴻燊博士大馬路為南北向幹道。

二、 現況及環境特徵

2.1 南灣湖 CD 區屬本澳珍貴的沿海土地資源,區內現時除建有公共建築、 旅遊設施和路網外,其餘絕大部分土地尚未開發;

2.2 第一期輕軌將在消防站和南灣湖北岸設站; 2.3 南灣湖 CD 區被人工水體和海洋所圍擁,背靠西望洋山,位處澳門半島

市內獨特的地理位置。

三、 設計目標

3.1 以突顯本澳具歷史性的海島城市形象為先導,建立一個既能保護歷史景觀 層次且能滿足城市發展需求的現代化濱海區;

3.2 須體現澳門山、海、城的城市空間結構特徵; 3.3 建立開放性公共空間系統,並提高公眾前往海濱沿岸的通達性和便捷性;

3.4 順應澳門半島南部城市肌理,建設發展須與周邊環境協調,建築物之高度、

體量、密度和外觀設計,應達致新舊城區共融、尺度宜人之效果;

3.5 土地開發強度不能低於2.5倍,即《南灣海灣重整計劃之細則章程》所規定 的 開 發 強 度 , 詳 見 第 69/91/M 號 訓 令 (http://bo.io.gov.mo/bo/i/91/15/ port69_cn.asp);

3.6 建立高效、安全、且能帶動新舊城區相互聯繫的交通網路。 四、 景觀之維護

基於南灣湖 CD 區之發展與周邊景觀存在空間和視覺上的互動關係,故此規 劃概念的設計應透過不同方式對下列富代表性的景觀作出保護:

4.1 山海景觀 位於澳門半島的東望洋山及西望洋山是本澳傳統的向海制高點,能反映出 澳門城市山海格局的基本特徵,規劃概念應保持西望洋山聖堂前地與東南 面外海方向之間的視覺關係,以強調本澳傳統的城市形象濱海城市;

4.2 十字門水道 位於澳門半島、氹仔、橫琴和珠海灣仔之間的十字門水道屬海上頻繁航道, 船隻至今仍途徑該處進出內港,十字門在本土歷史中極具價值。故此,從 鄰近的歷史制高點西望洋山聖堂前地眺望十字門水域的優良視域須受到保 護;

4.3 南灣湖與西灣湖 南灣湖與西灣湖是澳門半島南面城市佈局的重要人工水體,未來於南灣湖 CD 區形成的新景觀、新天際線應與民國馬路、南灣大馬路一帶以及現 有天際線構成和諧協調關係;

4.4 澳門城市門戶景觀 為維護現時從海面上和沿岸觀賞到的澳門半島城市門戶景觀,同時與氹仔 島形成澳門南北對話之景,應整體考慮遠景山體(珠海將軍山)、中景環境 (媽閣山、西望洋山、澳門旅遊塔等)以及近景建築群的整體輪廓線,並 重點考慮在嘉樂庇大橋兩側如何形成更具中心特徵的視覺景觀;

4.5 澳門旅遊塔 南灣湖 CD 區的新建築群須妥善處理澳門旅遊塔和西望洋山之間的空間 對話關係,形成整體的天際線,並應考慮從旅遊塔上俯看城市的視覺景觀;

4.6 海上與沿岸視點 於海上回望城市景觀屬動態過程,而具高開放性、尺度宜人的海濱沿岸則 是構成海島城市形象的元素。南灣湖 CD 區之規劃佈局應顯示出澳門半 島南岸沿海景觀之重要組成部分,並應體現十字門國際城市門戶之重要性;

4.7 內部回望城市 規劃概念應考慮南灣湖 C、D 區內與周邊環境及本澳地標的視覺聯繫,協 調內部開放空間、水岸、地標建築回望城市的視覺軸線。

http://www.dssopt.gov.mo/tc/CDActivity/3-guide.pdf

轉載:南灣湖 C、D 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 活動章程

南灣湖 CD 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 活動章程

一、 活動目的

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澳門城市發展建設,透過是次規劃概念公開徵集活動,瞭解 居民心中的想法,集思廣益,為南灣湖 CD 區打造一個既能保護城市景觀, 同時兼顧發展平衡的規劃概念方案;徵集活動的入圍作品將作為政府日後制定 該區規劃的參考。

二、 活動形式

是次活動分為兩個部分:分別是作品徵集和展覽

2.1 作品徵集 2.1.1 由評審委員會選出符合設計導則及本澳城市發展需要的最多 10 個入

圍作品; 2.1.2 活動不設獎金及獎項,入圍作品可獲得工本費澳門幣貳萬圓整(Mop

20,000),工本費於活動結果公布後交予入圍作品參加者/組長; 入圍作品將於本年稍後時間公開展出,所有作品以不具名方式展出,公平、

2.2 展覽 公正、公開讓市民各界欣賞。

三、 主辦單位 土地工務運輸局、文化局

四、 評審團的組成

附件 1

9 名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包括內地及澳門城市規劃界、建築界、工程界、 地產業界、文化界和文物界專家。

五、 參加資格

5.1 參加活動資格 5.1.1 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市民; 5.1.2 可以個人或小組(毎組最多 5 )形式參加。

5.2 不得參加活動之人士 5.2.1 評審團成員; 5.2.2 主辦單位所有員工; 5.2.3 參與是次活動的工作人員。

5.3 遞交作品數量 5.3.1 個人或小組參加者只能提交一件作品; 5.3.2 每位參加者不能參與多於一個小組。

六、 規劃原則及參考文件

活動公布後翌日起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www.dssopt.gov.mo)下載以下文 件:

6.1 活動章程 (附件 1) 6.2 活動報名表 (附件 2) 6.3 設計導則 (附件 3) 6.4 地籍圖及規劃範圍圖 (附件 4)

七、 遞交文件規格 7.1 基本文件

7.1.1 活動報名表 7.2 規劃概念設計文件

7.2.1 設計圖 A) 規劃總平面圖 (不少於 1 張,比例及繪製方式不限) B) 透視圖 (不少於 4 張,比例及繪製方式不限)

7.2.2 設計說明 3,000 字以內的中文或葡文規劃設計說明

7.3 文件規格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7.3.7

活動報名表及規劃概念設計文件必須使用中文或葡文填寫; 活動報名表及設計說明必須打印在 A4 規格的紙張上;

附件 1

所有平面圖及透視圖必須裝裱於 A1 尺寸(594mm X 841mm)的硬紙板 或厚珍珠板上;

每小組遞交不多於 3 張完成裝裱的 A1 尺寸圖紙;

電子文件 設計圖及設計說明文件須提交電子文件,設計圖必須為 300dpi 或以 上的 jpeg tiff 格式;設計說明文件必須為 Microsoft Word 文件格式;

規劃概念設計文件電子文件',放入不透明文件袋並封口, 封面註明《南灣湖 CD 區規劃概念徵集活動》,連同一張已填妥的活 動報名表;

其他 A) 作品上絕對不得寫上參加者姓名、代號、照片、文字或標誌等任

何識別符號,以示公正。主辦單位將在每張作品上填寫作品編號; B) 不接受遞交任何實體模型或 3D 多媒體等其他方式作品。

八、 活動日期 2010 7 19 日至 8 18

九、 作品遞交

9.1 交件時間 2010 8 11 日至 8 18 (逢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及下午 2 30 分至下午 5 );

9.2 交件地址 澳門馬交石炮台大馬路 32-36 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

十、 結果公布 入圍作品將於活動結束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於報章、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內公佈。

十一、 評審標準

參加者所編制的規劃概念將以設計導則之要求作為評審標準,評審團亦會因應 概念的創意及實際可行性作出評選。

十二、 參加規則

12.1 所有遞交作品的人士將自動地被界定為「參加者」,當參加者完成報名及遞 交作品的登記,即表示接受並遵守本章程所載的一切條款;

12.2 所有參加者必須以個人或小組名義參加,每個小組人數不得多於 5 人,登 記參加時須同時提交所有成員資料,並由該隊自行選出 1 人為該小組組長 及聯絡人,此次活動不接受以公司名義參加;

12.3 主辦單位對參加者因參加此次活動所引致的任何費用均不負上責任或任何 承擔;

12.4 本次徵集之評選結果,其決定權與解釋權由評審團獨立執行; 12.5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擁有最終的解釋權及決定權; 12.6 主辦單位有權處理所有參加作品,所有遞交之作品將不設退件; 12.7 本活動的文件內容及細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十三、 知識產權

13.1 參加者須確保其參加作品中的所有內容均屬原創,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 者知識產權的材料,若被發現有侵權之虞,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資格;

13.2 參加者須承擔因違反上項規定而引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尤其是因此對主辦 單位及第三者造成的一切損害;

13.3 參加者須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自由使用、轉載和修改獲 入圍作品及所涉及之一切知識產權;

13.4 是項活動目的在於公開徵集各界意念,特區政府採用與否,不在此限十四、 取消資格

參加者如未能遵守本章程所列的各項條文,所遞交的作品有可能被取消參加資 格。

十五、 查詢

參加者對活動內容有任何疑問,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5.1 電郵: info@dssopt.gov.mo 15.2 電話: 2872-2488


http://www.dssopt.gov.mo/tc/CDActivity/1-brief.pdf

2010年7月9日

關於澳門新城填海區規劃的意見

2009年底,澳門特區政府獲中央批准填海造地350公頃,五幅填海地將令到澳門的陸地總面積增加約12%,面積約等於270個塔石廣場,五百個國際標凖足球場。由二十世紀開始至今的一百多年的期間,澳門已先後進行了多次填海,到目前為止,澳門近六成以上的土地皆是由填海造地而來。填海造地,實為與自然環境的博弈,所付出的環境城本十分高昂,絕非免費午餐,因此,我們不能也不應該期望在本世紀繼續不斷填海。

新城填海規劃是澳門規模最大的一次填海造地,如此大規模的新城規劃勢對澳門城市發展有深遠影響,無疑是為本澳近年土地資源日益緊缺的局面,帶來了解困的機遇,不論其意義、規模都遠遠超出了澳門歷次的填海工程。回顧本澳回歸後的發展歷程,形成今日土地資源資源緊缺的情況,除了經發展急促,空間方面的需求大增,土地規劃、管理的缺失,亦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分期分區利用規劃

本次新城規劃的諮詢,現階段政府只提出多塊填海地的空間位置、面積、概括的用途,並未就各區海工程與土地利用的先後次序提出相應的計劃。就填海工程的次序方面,我們認為,應以涉及區域合作的地塊為優先,以履行區域合作的義務。在土地的開發利用上,尤其在住宅區的開發方面,應以離島為先,以平衡半島與路氹之間的人口,減緩半島的空間壓力,而相關的公共設施配套,應隨住宅落成而完成。

不可缺席的人口估算

城市本身只是一個載體,城市的靈魂在於人,「人」是城市中最重要的元素,新城規劃無可否認增加空間以緩解舊區整頓,然而卻要關注原有的社會網絡不至因新城的出現而受到根本性的破壞。本次新城規劃的諮詢,卻未有提及新城在人口方面的數據,由於新城的土地將拉大了澳門城市的空間,城市用地結構清晰是城市用地功能組織的一個標誌,而各類公共設施及用地理應按照與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去規劃出合理的服務半徑,正因新城規劃欠缺關於「人」的屬性資料,因此無法更有效評估新城的用地是否合宜,亦無從就土地的開發強度提供更多的意見。無論是從整體城市人口增長的需求的角度,還是從350公頃土地的承載力的供給面來看,人口估算都是一個不能缺席的問題。

交通引導新城發展

在新城的交通運輸規劃方面,由於新城並非自成一體,而是分散於澳氹水道兩側,新城之發展然要依賴澳、氹兩島,然而就澳氹的交通路網而言,早已不堪重負,因此除了新城與舊城之聯繫,新城各區之間的聯繫,亦非常重要,新城在交通上自成體系,才能把填海之後對舊城交通之負面影響減至最少。為此,我們建議在新城區持續貫徹輕軌為主、巴士為輔的公交優先政策,借鑑外地以交通引導城市發展模式﹝TOD﹞,作為發展新城區的原則。

AE區之交通聯繫

填海區的A區,在地理上處於澳門半島與珠澳人工島之間的人工島嶼,對外交通必須以跨海﹝河﹞的方法解決。以特區政府在較早前提出的雙環雙軸的交通構想,A區與E區之間建立澳氹第四通道將不可避免。現時本澳海空航線都必須途經A區南面對開海域,若以橋樑而言,橋塔高度只能在53公尺左右,橋底通航橋孔要接近30公尺高,兼顧輕軌操作,橋樑的設計限制太多,基於以上原因,我們建議AE區之間的通道,以挖掘海底隧道較為合適。

AB區之交通聯繫

AB區直線距離約800公尺左右,但直線穿過外港航道和友誼大橋,建築橋樑限制太多,挖掘隧道距離太短,是故,我們建議:遷出港澳碼頭,向中央提出將外港合圍,變成人工湖。此舉有幾個優點:一、港澳碼頭遷出,直升機航道隨之改變,A區某些塊建築高度限制上可以放寬,符合集約使用原則;二、以堤道的方式,較簡單解決了AB區之間的交通問題;三、合圍外港而成的人工湖,作為澳門的另一個水塘,減輕本澳對鄰近地區的用水需求,履行地區義務。

預留地下交通管道

配合TOD模式的土地開發,軌道捷運系統的使用,將是集散人流最有效的方式。在本澳輕軌系統的建設上,其軌道的架設方式一直有爭議,以新城填海區的情況,使用地下隧道的方式,無疑是能夠較好地平衡土地資源、景觀和成本的問題。而其他有必要的行車、行人隧道、停車空間等,亦應在往後的設計階段中預留位置。

公共設施多目標利用

在規劃公共設施時,以多種功能不矛盾的設施共構,盡量提升超過新城土地面積一半的公共設施用地的效益,減少單純作觀賞使用的空間或縮少設置紀念物的規模。另一方面,公共設施必須兼有城市防災的考量,學校、體育館、公園、廣場等皆需有功能快速變換的可能性,以作城市防災或災害應變的需要。

氹仔與CD區之間水道的處理

新城CD兩區與氹仔之間,按現時之填海方案,將留有一水道。十字門水道受洪灣水道、磨刀門水道之影響,含沙量大,若CD區水道與十字門相連,泥沙淤積的可能相當嚴重,我們建議將水道封閉,放入雨水或再生水,作為景觀水體及水上體育場所,在管理上與環境上,都會比較理想。

結論

審視澳門周邊的環境,在本世紀,我們將不可能像過去一百年那樣,不斷以填海造地的方式來解決澳門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新城規劃有可能讓澳門的城市空間佈局進入一個相對的穩定的時期,未來數十年澳門能否作可持續的發展,新城規劃將產生關鍵的作用,我們需要前瞻地規劃,為未來的發展提供方向;同時我們也要克制地利用,為後來者留下選擇的機會。

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 201077

刊於2010,7,10 訊報